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铁路新闻 > 铁路评论

“老赖”为何能老赖

2015-08-27 09:49:22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张拯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自2015年8月25日起,凡被人民法院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及单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不能通过各渠道购买上述席别车票。(2015-08-24)

铁老大最近在12306官网发布了这条公告,明确规定了“老赖”不能乘坐高铁。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他不是还不起,而是不想还。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老赖的行为就是还没有违背法律的不道德行为。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问题,可是老赖还是心安理得的继续消费着其他行业,有钱消费享受却说没钱还钱,用着他人的钱来过好自己的物质生活,以别人的辛苦劳动来维持自己的好逸恶劳。

老赖的行为并没有影响社会治安,可确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目前缺少明确的法律来制裁他们,勒令还款也不能让他们主动执行,刑拘限制人身自由显然也不适用,这个时候只有将他们加入诚信黑名单来限制消费。这些年来,随着中国的发展,各行各业都不断进步,已出台限制消费的问题也不能完全遏制老赖欲望高涨的心,到处都是老赖的消费天堂,“东边不亮西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不愁没有回旋的余地。”这句毛主席的抗战名言成了老赖的真实行为写照。

铁老大这次又加强了对老赖的限制,显然是民心所向,喜大普奔,针对于老赖这个社会群体,虽然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对于老赖的抵制行为还是有着意义深远的积极作用。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铁路资讯

铁路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