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爆料称,她是一名高铁乘务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被旅客人身攻击和殴打,脸部和胳膊有10多处伤口。(闽南网2015年8月8日)
不久前高铁乘务员被打的视频还历历在目,而今又爆出高铁打人事件。作为列车安全的守护者,高铁乘务员的心里或许已经缠绕上了无法言表的梦魇。原本和蔼可亲的高铁“上帝”为何“画风突变”,满嘴的獠牙让人恐惧。诸如此类打人事件的相关报道并不少见,大闹机场的,在飞机上打架的等等等等。而今高铁似乎开始笼罩起一层彤云。因为一句提示就能大打出手,委实让人不敢想象当时的情景,而让人晕眩这家人到底是出来游玩还是组团出来打架的呢?不说当时情况如何,动手打人已是不对,作为同行的家人对第一个动手的人未采取劝阻,反而一大家子人围殴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乘,合适吗?
然息事宁人是助长嚣张气焰的罪魁祸首。事件发生后受伤者单位参与了处理,作为员工,单位理应作为后盾力量去支撑,显然在处理此事件上单位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让人不得不想到,服务行业与顾客之间的摩擦、口角、动手,似乎是一道禁忌。除十分恶劣的情况外,安抚安抚受伤者情绪总是能就这么过去,仿佛“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用在“上帝”身上,并不见效,赔些钱,不乐意的道个歉就此了解,可有谁去在意过被打者的内心呢?而照此下去,对一些影响安全或违规违章的行为乘务员还如何敢去制止劝阻呢?
报警接案后的程序不能是推诿走过场,执法部门岂能任由打人者逍遥法外,据笔者了解公安部门在处理打人案件时:受伤不重的话,属于社会治安案件,罚款或拘留。要是受伤在轻微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是要移交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轻微伤也可以不公诉,受害人可以自诉。轻伤以上,必须公诉。显然在此时上公安部门采取的是双方协商的态度,可人都找不到了报案后该如何处理?打人者就这样逍遥法外?若不是还有网络媒体这一平台,难道打人事件也就不了了知了?通过此事也提点了大家需对与自身相关的法律知识多加了解,才能够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放走了便找不到了?其实不然,铁路实名制的好处此时已然凸显,只有不想查没有查不到。个人认为,我们在日常消费时享受服务无可厚非,,尊重他人才是尊重自己,规范言行是对个人自身素质的考量,动手彰显的不是英勇,而是人性的缺失。(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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