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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紧编实制度“笼子”是反腐倡廉之根本

2015-06-29 16:48:3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吕德新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6月26日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行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据《新华网》6月27日消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在推动反腐倡廉上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这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学习会议上,习总书记再次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可以说,这一强调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之所在,也为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方向、指明了道路。

    时下,我国正处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从严治党最重要的是要体现一个“严”字,也就是要时刻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全面加强和推进党的建设,如此方能真正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能真正促进党风好转,进而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支持和信赖。

    就目前看,我们党自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狠刹了“四风”,也有效整治了一些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十分丰硕的成果,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既顺应了民心,又树立了党的良好形象。但是,对照我们党的性质、肩负的历史任务以及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对照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新常态、新挑战,我们党仍然需要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中做出更大努力,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虽然在组织推进上越来越重视,在惩治措施上越来越严格,在惩治力度上日益加大,也使一大批腐败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治,但认真审视之下,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很严峻,仍然有一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甚至有些人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这一点,从近期以来纪委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可见一斑,这充分说明,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分析已经被查处的腐败案件不难看出,之所以会发生这样那样的腐败案件,时不时地涌现出一些“老虎”和“苍蝇”,除了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出现动尧宗旨意识出现偏差、“总开关”出现了松动之外,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上还抓得不紧不实,制度建设还失之于软,没能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才最终导致腐败案件时而发生。目前看,在反腐倡廉法规和制度机制建设上,虽然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约束机制,但实际操作起来看,有的制度不是不务实,就是可操作性不强,不是在落实上流于形式,就是有了法规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严,使法规制度最终没能发挥其作用。

    反腐永远没有休止符,只有时刻永远地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下去,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才能使党员干部不敢触腐败之“红线”,进而形成“廉”的习惯、“廉”的自觉。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红线”,让他们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法规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只有紧密结合实际全方位地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务实、有效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在法规制度的笼子里,暴晒在阳光之下,并配之以“严”的执行,使党员干部用权不再任性,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这也是反腐倡廉的关键和根本之所在。(吕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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