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博士生购买假铁路员工工作证,多次凭借此证免费乘车。昨天上午,当该博士再次持此证进站时,被合肥铁路公安处民警发现。对于自己的行为,男子表示十分懊悔。民警没收了相关假证,并根据有关法律,将对男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合肥晚报)

近日,一名在读博士持假证乘火车,被民警的火眼金睛当场识破,这名博士却不知道他的“聪明”行为不仅造成罚款,同时自身也将被刑拘5天。据这名博士生所说这本工作证是其2012年在火车站附近花300元购买的。仅是今年春运以来铁路部门就查收了大量假乘车证、假军官证、假学生证。这些人都是贪图小便宜,完全不顾后果,殊不知,他们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以处以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将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从此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博士生只顾眼前小便宜,却不知其早已闯下了大祸。这种因小失大的行为实在不可取。笔者认为,共建文明社会靠的是全体公民的努力,在细小的诱惑前低头,可能会因小失大造成个人信誉受损更甚至出现其他严重后果。一张小小的车票,为了投机取巧,一不小心还有可能落入法网,与其到时候再追悔莫及不如早早的自觉遵守。

为使更多民众不因小而失大,我们应当营造一个良好持乘车秩序,首先,应向民众宣传持假证乘车是触犯法律的,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让民众知晓这其中的厉害关系,想必持假证乘车等一系列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其次,铁路部门需要努力完善现行查验系统,让查票验票不再处于被动,而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乘客的自觉意识。(王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