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10时,从都匀开往贵阳的动车上,2号车厢乘客王某烟瘾难耐,来到洗手间内偷吸解馋,导致了贵广高铁降速2分钟。到站后,贵阳车站派出所根据相关条例,对王某处以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1月15日贵阳网)
这是继1月10日一名乘客在贵广高铁吸烟被查之后贵广高铁开出的第二张罚单。众所周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新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第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铁路也采用在各个站进站口轮播、动车广播宣传等方式提醒广大乘客在高铁上禁烟。可不少旅客仍然以为躲在动车厕所吸烟不会被发现,其实动车上装有烟雾自动报警器,不论在哪个地方吸烟都会引发自动报警,轻则导致列车减速运行,重则导致行车安全。
有的人认为在动车组上吸烟个人最高罚款2000元太过夸张,一支烟的代价不过如此。笔者认为,在动车组上吸烟不仅该罚,而且应该加大力度惩罚。若有人为图一时之快在车上吸烟而导致行车事故,危害的可是车内上百名旅客的人身安全。回想铁路上曾经发生过的安全事故,那是多么惨痛的教训!吸烟者罔顾他人性命,明知故犯,加大力度约束这些自制力薄弱的人非常有必要。重罚动车组内吸烟的人,目的就是要给他们深刻的教训,震慑这些以身试法的人,为列车的行车安全以及其他旅客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生命重于泰山。笔者希望广大旅客在出行中能严格遵守铁路安全规定,加强自身约束,同时也监督身边的人,一起为铁路安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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