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段发生车祸,造成事发路段交通中断。事发后,货车上所载的蜜枣散落一地,遭附近村民哄抢。(12月2日 新浪新闻)

感觉发生车祸后货物遭哄抢的新闻已经看到很多,不算新鲜的新闻了,抢饮料、抢洗发水、抢瓜子、抢鸡蛋、抢死猪……总之,你敢翻我就敢抢,翻车撒啥就抢啥,但是有两次没抢,一次是硫酸车翻了,群众抢回家也用不了;一次是运钞车翻车,面对6亿人民币和武警的枪,群众选择了心动手不动。

其实,发生货物遭哄抢的事屡见不鲜,主要是这样几个原因:

1、高速公路两边村镇多,一旦发生车祸,附近村民会迅速到达现场围观,当时没有执法人员到现场,散落的货物有人带头就会立即发生哄抢;

2、第一批到达现场的一般都是交警和救护人员,人们忙着抢救伤员、疏导交通、处理现场,也无暇顾及货物;

3、就算有人报案,民警到达现场,哄抢已经基本结束,难以取证和立案;

4、法不责众的心理导致围观群众就算有民警在现场,但依然制止不了这种行为,甚至发生民警被群众推搡、受伤的事件;

曾经有报道说,因哄抢车祸散落的货物而被过路车辆撞死,很多网友留言说“撞死活该”。一部分人只顾眼前利益,往忽略了高速上车辆,丢掉了性命,虽然不道德的行为用生命去赔偿未免太过沉重,网友说的话是很偏激,但是发生惨剧的根源在哪里呢?或许参与哄抢的群众平时是忠厚的、和善的,但是在利益面前,暴露了人性阴暗的一面,趁火打劫。自己抢不完打电话喊人来抢,不拿白不拿,别人拿了为什么自己不拿?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有明文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话,可以诉诸侵犯财产罪。《刑法》中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哄抢行为是违法的,笔者呼吁有过此类行为的人能够忏悔,对以后遇到此事的人们,能够伸出援手,立即报警、参与救人和救援;哪怕不参与救援,也请让出通道,不要耽误交警和救护人员工作。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此方面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加强事前宣传教育,针对新闻报道中哄抢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加强事后追责,打击类似行为,维护货主权益。

希望下次的新闻中,出现的是车祸之后,附近群众积极参与救援,伤员因救治及时康复、道路在群众帮助下迅速恢复、货物在群众保护下没有丢失这样的报道。也请高速公路上的驾驶者不超载、不超速,遵章驾驶、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遵循道德、敬畏生命,让我们手拉手,传递生命正能量,让这个社会更加美好。(文/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