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带着老家大米和蔬菜的严先生,在北京站出站口被工作人员拦下称重行李,因超重71公斤,他被要求补票192元。(11月4日新京报)
据了解,严先生花355元从佳木斯乘火车到北京看儿子,携带两袋各25公斤的大米,以及一袋蔬菜,都是从老家带给儿子尝鲜的。没想到出站时被告知行李超重,按照规定得补交192元运费。车票才花355元,补票就得192元,严先生心理很不平衡,不免对超标行李的收费标准提出质疑。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旅客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由此可见,超标行车“坐”车买票并不是新规定,而且是有法可依的。
不仅铁路对旅客携带行李标准有明文规定,公路、航空等运输部门对行李重量大小都有相应的限定。乘坐公交时规定,乘客携带行李、物品每超过一个客位面积(0.125平方米)的,应加购一张车票。乘坐国内航班时规定,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手提行李):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手提行李总重量不得超5公斤,每件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为了方便广大旅客了解随身携带行李的标准规定,铁路部门将该标准印在火车票背面的“铁路旅客乘车须知”第二条,成人旅客乘车时可免费携带20千克以内,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动车组列车130厘米)的物品,超过规定需办理托运。
满城贴告示,还有不识字的,据悉有很多旅客不知道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此,一方面希望铁路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在车站进出口、候车室等旅客密集之处,尽量多设置宣传栏,对出行旅客广而告之;还可以运用官方微博、微信等手段向公众宣传铁路乘车知识。另一方面作为旅客,也应该理解运输部门的相关规定,不要遇到罚款就嚷嚷企业乱收费,误导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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