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乘坐武广高铁时在车上遗失了火车票,出站时被铁路方要求重新全额补票。旅客为自证清白,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相关铁路部门向旅客退还其重新补票的票款。(10月29日腾讯财经)

    据铁路相关人员解释,火车票属于铁路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票面丢失属消费者个人原因造成,不能退票和改签。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很多看法。被铁路部门拒绝后,一条条有关铁路又出现“霸王条款”的新闻出现在各大网媒的版面,成了网友热议的焦点,铁路部门也因此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对于服务而言,铁路部门这一举措给旅客还是带来诸多的不便。但另一方面,旅客的车票保管不善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如果丢失的票被其他人捡到,虽然铁路系统已经实现实名制验票,利用他人车票乘车可以被识别出来,但“一票两用”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这样不但会扰乱铁路正常的运营秩序,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铁路作为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较密切的大型国企,既要追求利益,又承担着服务百姓的责任。不可否认,多年来铁路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为我们提供了安全、便捷的运输环境。可是任何一种制度的存在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更不可能是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钥匙。

    铁路不断的改革之中会有不足之处,但是会给群众表达诉求的窗口,让一些好意见好建议能够下情上达,形成良性互动,推动改革,而不是靠媒体、靠重大事件强力推动。让铁路部门真心做到人性化服务,那样才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