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旅客何奎在乘坐武广高铁时,火车票不慎在车上遗失,就在其出站时,铁路工作人员要求其重新全额补票。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何奎只好在出站口又重新补了一张火车票。何奎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重新购票票款和2元手续费,并索赔1元。2014年10月19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向原告退还重新补票票款。(腾讯新闻 10月29日)
长沙旅客挑战补票规则胜诉,引起了广大市民的热议,实名购买火车票丢失再补票,而旅客有购票的短信与确认邮件,那么这样的一种补票是否存在?在经过了层层的审理,原本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变得异常的复杂,而最终以铁路局一方赔偿旅客补票的票款,而2元的手续费以及1元的诉讼请求并没有退,对于这样的审理,旅客还是比较满足的。
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旅客自身存在着一定的过失,也就是说拿到纸质车票之后,因为自己的过失将火车票丢失,在出站口的时候补票是符合铁路局相关规定的。而该名旅客则是认为,自己有购买火车票的确认短信以及相关的确认邮件,那么自己不存在再次购买火车票的一种行为。因为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会出现短信随意编辑的情况。但是事实证明一点也就是说,旅客不可能在同一时间段之内收到短信与邮件的提示,如果是的话,在文字编辑一块也不可能同时存在,这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法院判定,旅客获得购买车票的费用是合理的,而旅客因为没有收到2元的手续费以及1元的诉讼费,那是因为出于自身的原因而将车票丢失,这个完全是属于自己的问题。
而在铁路一方来看的话,如果每一次的旅客的火车票丢失都以确认短信与邮件来认为自己的火车票丢失的话,那么这样的一个审核力度比较的麻烦。但是以一刀切的方式来重新补票的话,也许会伤害到旅客,也许会误会了旅客。而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铁路运输的便捷性的审核管理,能够根据旅客所提供的车次以及购买的记录在最快的时间之内查询到旅客购买火车票的信息,那么也能够及时处理这样的问题。
随着我国高铁的不断迅猛发展,在技术上以及在服务上也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品质,而一些暂时在技术上的不足也会在现有的服务当中表现出来,这个是正常的,而我们也相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之内,高铁的服务也会越来越人性化,也会越来越好,当家门口的高铁通上之后,加上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这样的误差也会随之缩小。而对于旅客来说在拿到火车票之后,一定要放好自己的火车票,这样也能够让自己的出行更为便捷。(文/谌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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