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赵某患有精神残疾,今年6月18日23时11分,其在京承线牛栏山站至顺义站间49公里230米处与一列火车撞亡。记者昨日获悉,因该路段两侧无防护网,且赵某家属也应承担监护不力责任,故最终判北京铁路局赔偿赵某家人43万余元。(京华时报 10月29日)

综观整个事故概况,作为被告的北京铁路局觉得自己很委屈,肯定是患有精神病的赵某的家人监管不到位在先,导致了他能做出非常人主观意愿所做的别人看不懂的事情。他们认为赵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是他,影响了铁路局的正常运输秩序。可作为原告的家属却不这样看,他们觉得是北京铁的防护设施根本不到位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如果防护设施完备,即使没人看护,赵某也不可能长了翅膀飞进铁路线路里去睡觉。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院在遵循先例原则及其制度意义下判定了北京铁路局赔偿43万元的决定。对原告来说,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自己的亲人。而对被告来说,平白无故损失了43万元不说,还影响了铁路运输的效率和效益。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事情已经发生,再论对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最为关键的是,我们如何在事故中吸取教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要为别人的过错买单,这是当事双方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必须承认,谁也不是完人,存在错误也就再所难免。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能不顾自己的利益去“钻”空子,自投罗网往陷阱里掉。谁有错都不要紧,要紧的是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而且如果能事前避免而因主观态度问题没有认真去做,就更说不过去了。如果对自己的利益都不上心,不去尽力争取,那么还有谁能对你的利益负责呢?

按理来说,当事双方都有责任。如何让自己去责任化,就是要把管理漏洞堵上。北京铁路局要把既有线路两侧的防护栏设置齐全,充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的义务。而死者赵某的家属也应该做好家人的看护,把一切不安全因素都尽量消灭掉。这样大家都会相安全无事。

    眼睛向内看自己,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如果大家都能把自己的问题修正,那么很多不该发生的事情可能也就不会发生了。不为过错买单,要充分享有坚固防御下的安静、和谐和稳定,才是幸福生活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