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退票被收取20%服务费,律师董正伟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遭据,起诉对方。记者昨日获悉,经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国家铁路局败诉,被判对原告公开这份政府信息。(9月11日《新京报》)

董正伟“民告官”胜诉的消息,一时间引起社会对铁路梯次退票措施是否合理的再次热议。但笔者认为,公众不应随着哗众取宠的炒作而妄下结论,毕竟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为什么实施和能否解决问题才是需要关注的焦点所在。

早在2011年9月25日,铁路部门为了让利于民,下调火车票退票费标准,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在此之前,无论退票早晚,退票费都是车票面额20%。

但在2013年春运,也就是这件令人拍手称快的好事,确让不法分子找到了空挡,他们为了一己私利,不惜侵犯公共利益,恶意抢票、屯票,然后高价倒卖。据2013年1月29日《人民日报》的报道:“全国铁路日均接受退票46万张”。而且这些票大多都是在开车前的几个小时退掉,也就是说那一年的春运,因为退票问题,每天大约阻碍了40多万人回家团聚的脚步。

为了有效打击“占票族”及“黄牛党”,2013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铁路部门开始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引导旅客提前退票,加快车票周转,让二次购票时间更加充裕,以便于让更多人能买到火车票。与去年春运日均退票3.1万张相比,三大火车站窗口退票减少了3成。大量的数据也显示“梯次退票”的合理性与效果。

所以,推行梯次退票,适当刺激退票人群神经,能够加快火车票的周转力度,充分发挥火车载人的最大运能。对那些苦于购票而无门的人来说,是种福音;对铁路部门来说,也是适应市场竞争、服务社会大众的一种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