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都市晨报以律师董正伟因梯次退票最高被收取20%退票费制度,就国家铁路局未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起诉对方胜诉一事为焦点,原引多位网民一边倒的观点,一起弹劾铁路退票费制度,让铁路再度登上舆论的制高点。

对于文中这些观点,笔者亦有不同想法,也确有话说。

首先,关于铁路“垄断”一说者众多,那么铁路是否是“垄断”企业呢?“垄断”在百度百科中这样解释:“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从上述解释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垄断的前提是“唯一的卖者”,定位是“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结论是“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那么试问,作为交通运输工具来说,出行的方式有很多种,铁路何谈唯一性?而且航空、水运、公路等运输方式占据了我国运输能力的90%多,铁路又占据了多少市场?况且,铁路虽为企业,但其定价却受政府调控,自1995年起近20年里从未上调过基础票价,又怎么能为其扣上“垄断”这么大的帽子?

其次,就铁路梯次退票制度而言,在铁路实行网络购票、电话订票等制度方便旅客购票的同时,退票现象也在水涨船高。据了解,在铁路实行梯次退票前的2013年前7个月,全国铁路日均退票量同比增加77.6%,仅春运前3天日均退票高达46万张,暑运前日均退票量是日常退票量的2倍。且退票时间多集中在开车前24小时内,其比例高达73.5%,而开车前一个小时左右才来退票的竟占到了绝大多数。究其原因,主要是很多旅客同时预订了不同时间、不同车次的车票,且直到临走时才“顺手”退掉多订的车票。这种“多购票、多占票、晚退票”的不诚信做法,不仅造成了这类临近开车一小时才退回的车票无法再次发售的后果,还造成了铁路运力资源的严重浪费,也直接导致了很多人根本无法购买到开车前才退回的车票及时乘车,还出现了大量列车出发时竟出现许多空位的尴尬现象。

再说铁路运输成本。其中有位网民说的好:“火车票是有限资源,乘客购票后再退票,势必给铁路部门增加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收取退票款无可厚非。”旅客购买车票后,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与铁路签订了运输合同,其退票行为实质是旅客单方面违约。在春运等一些“非常”时期,为满足旅客出行,铁路采取停货保客等措施加开大量临客,但很多急于回家的人却仍无法买的票,而很多屯票族却想尽一切办法占用了运输资源。铁路开行一趟车运输成本和收入是合理计算的,它不仅是油、电钱,还有维修、养护、服务等众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开车前才退票将直接导致空座运行,对于无法买票回家的旅客和铁路运输的损失都不可谓不巨大。

对于铁路满载旅客运输收入来说,20%的退票费收入也太显尴尬。更何况铁路梯次退票不是20%的一刀切。它也在分时段按比例金额执行,其目的无非是遏制“黄牛党”炒票,规范“占票族”行为,杜绝国家运输资源浪费,引导大家理性购票、提前退票,加快车票周转,让二次购票时间更加充裕,方便更多的旅客有票出行。

这些年,铁路承担的很多,承载的太多,改变的也更多,孰是孰非还需我们去理性考量、认真评议。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真正站在大众利益上思考,很多问题就不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