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当记者向12306反映这一问题,并提出能否向铁路总公司提出合理建议时,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是规定,不能帮忙代转。这究竟是固执,还是长期老大地位养成的霸道?(新华网6月3日)
铁路的事儿关涉国计民生,有点什么消息都易受关注。这不,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又引起了广泛关注。
由于网络时代发言的自由和方便,对于一件事,人们总是能听到更“丰富”的意见。不管怎么说,大家关注一件事,本身就是这件事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在。但很多时候,也会出现无视西瓜而偏说芝麻的情况,颇值得玩味。比如,实名火车票票面丢失不能退,旅客该如何正确看待?
众所周知,在实行实名制以前,火车票一旦丢失只能重买。自火车票实行实名制以来,对于丢票的乘客,铁路部门也采取了变通的措施,可以凭身份证乘车或者来办理火车票的挂失补票,这已经是很人性化的了,基本上旅客是不承担火车票丢失风险的了。
铁路作为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较密切的大型国企,承担着服务百姓的责任。多年来,铁路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推行的网络购买火车票,免除旅客长时间排队购票之苦,降低乘客的购票成本;推行了手机客户端购票,并实现在线支付,为旅客提供了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但铁路也是一个企业,企业就要讲效益。不妨试想一下,假若旅客实名制火车票票面丢失,凭身份证到售票窗口就能退票,如果这名旅客丢失的火车票又找到了,再拿到售票窗口去改签或者办理退票呢?这样一来,给铁路造成的损失谁来补?
作为一名旅客,要正确看待铁路的相关规定,这种规定是为了打击不法行为,保护旅客的权益和自身利益。如果车站一遇到票面丢失,就为旅客办理退票和改签,一方面,存在恶意退票后又拿原票进站乘车的情况;另一方面,改签后,同一身份证在支付一张票款的情况下,却同时存在两张不同日期、车次的现象。如果有人恶意利用上述这点,铁路毫无疑问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铁路的政策措施是相当慎重的,最关键的一点是我们要正确看待。笔者希望网上的争议少一点,只要我们看待问题理性思考,那么对于扭转社会风气,体现正能量,弘扬美的理念,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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