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当记者向12306反映这一问题,并提出能否向铁路总公司提出合理建议时,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是规定,不能帮忙代转。这究竟是固执,还是长期老大地位养成的霸道?(6月4日 新华网)
消费者反映自己因日程改变确需办理退票或改签,但因票面丢失,只能挂失补票,后补车票不能退票和改签。铁路部门的这一做法是非常正确的,这样既防止了“一票两用”,又保护了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春运、暑运客流高峰期,还是平时相对客流量较小的时候,选择哪种方式出行,都必须购买车票、机票等凭证,估计这一常识性的知识,连小孩子都会知道。可是出门旅行总会发生一些特殊情况,——旅客把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了,也就是说旅客失去了乘车的基本凭证。这个时候如果铁路部门采取凭本人身份证给旅客改签或者退票,大家不难想象到“一票两用”的后果,这样反而伤害了广大旅客的切身利益,给旅客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说到这里,有声音会说,加强实名检票工作。大家可以想象得到,身份证18位数字号码,逐个的认真核对会增加检票的时间、延长旅客列车的站停时间,使归心似箭的人们不能及时乘坐到自己想做的火车,造成旅客列车大面积晚点、旅客大量滞留,更会给运输秩序造成混乱。
出门旅行,大家都希望一切顺利。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出行,顺利的根源在于旅客自身的充分准备和运输部门的周到热情服务,除了这两点原因之外就是“天意”了,在出行的时间及地点不能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这三者缺了那一点都会给出行带来麻烦。
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是一种良好的个人习惯,笔者在此呼吁广大旅客出门旅行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乘车凭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文/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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