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无座票与座票同价,却难以享有相应的座位服务。前段时间,广州市民雷闯和其朋友因此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状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据悉,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当场立案,该案定于3月6日开庭审理。(据人民网)

笔者注意到,报道出台后,迅速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并形成了两种鲜明的观点:一种认为无座和有座提供的服务差别明显,理应有所区别。甚至有网友对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时不支持站票半价的观点进行炮轰,认为王院士观点混淆了先有站票还是先有半价票诉求的因果关系,指出铁路部门此乃严重的垄断企业行为。另一种观点则因有座无座票铁路部门付出的运力成本是相同的,认为应该维持原状。持这种观点的网友认为铁路是大众化的交通工具,目前铁路的客运基准票价率和客运票价的相关政策,仍然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管理的制度,20年来火车票一分未涨,加上铁路部门从票额发售源头抓起,严格控制列车超员率(卖出无座票的比例),实乃满足更多旅客回家需求的有效措施,在中国目前这种国情下理应得到延续和认可。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笔者无法正确预测和判断相关法律部门会对案件作出怎样判决,但却从事件引起的议论中意识到,本次讨论可能会进一步提升社会大众对铁路部门的认知程度,对铁路部门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近日看到一条微信,标题为“铁路,你特么咋的了”,称“ 从取消铁路车票强制保险开始,到现在又研究铁路站票价格应该便宜一半!从买不到票埋怨铁路部门开始,到在列车上有点事儿找点毛病就投诉!”从第三者的角度对铁路在坚持车票不涨价,不断提高服务软件硬件的基础上,却成为各个时期社会关注焦点和众矢之的,饱受诟病的现象进行吐槽。虽然言语比较偏激,但却对社会上对铁路的不理解现象分析得比较到位,也是社会大众对铁路工作状况、工作流程、工作成效认知程度不够的一个体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所谓真理越辩越明, 在信息多元且良莠难辨的今天,“公开”应成为一项基本原则,“回应”正由选答题变为必答题,“互动”也成为衡量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反观以上事件,网络互动、观点碰撞在一定程度影响决策者作出判断和决策的同时,势必会提升社会大众对铁路部门的认知程度,让“人民铁路为人民”形象逐步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