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大家在早段时间听说过也体验过,火车票代购业务在淘宝网或在其他一些网站上线。大家点击以后进入便可预订火车票,或者通过咨询火车票问题的指定号码接通电话可订阅火车票。但是我们在这些所谓的购票网站购票车票时,不外乎都会强制搭售购买交通意外保险。

或许一份交通意外保险的金额对我们不是很多,5元或更多一点,好像不足以挂齿,认为是只要有车票,管它合理还是勉强,但是作为我们消费者来说则是一种强制消费,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了。

我们在互联网随意搜索次方面的新闻就很多,政府主管部门也对次有明确要求。其实在7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对媒体发布信息表示,无论电商线上、线下销售代售或者代购火车票时强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险的行为,都属于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我们再看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同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法律这么明确的规定,淘宝网不会不知道,其他类似的购票车票的网站也不会不知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其中必有隐情。这隐情笔者认为不外乎是一种利益驱使。很简单,代购一张车票利润空间很少,而搭售一份保险,少则5元多则几十元,这种买卖我想只有无良公司和唯利是图的人才会做的!  

我们应该知道这些无良的和没有社会责任的网站无论以何种面目出现,在销售火车票时强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险的行为,都是涉嫌不正当竞争。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我们目的是买火车票,买保险一定是消费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购买,而不是强行搭售,如果消费者不买保险就买不成车票。这是一种霸王行为。

我们也知道铁路运输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和紧缺资源属性,铁路运价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关乎民生,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完全必要,任何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直接或变相强制多收取费用的行为都应违法的。

也许淘宝网知道这样是不对和不妥,随后淘宝首页面板中 “火车票”衔接网站已删除。同样其他类似的网站也都消失,所以呼吁各位消费者,一定要擦亮雪亮的眼睛,看清无良公司为挣钱不择手段的真面目,记住卖火车票只有官方订票12306网站才是唯一正途!(屈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