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名古屋一患痴呆症老人被电车撞死,名古屋地方法院近日判处,因家人对患痴呆症的老人看护不周,造成铁路公司停运等损失。老人的家属,需向铁路公司赔偿7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5万元)损失费。判决引发日本网民的质疑之声,一些网友认为这对死者家属是“无情的判决”。
我们听说过火车撞人铁路部门赔偿死者家属钱的,而家属赔偿铁路钱我们倒还觉得新鲜。面对日本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很多人会觉得有失公平。在我国,根据2010年3月16日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因翻越、穿越铁路等造成人身损害的,铁路企业最低都应承担10%的责任。
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体制,自然判决结果也会不尽相同。但相同的是,无论哪一个国家,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人权,尊重生命的理念是一致的。面对日本法院“无情的判决”,背后却满含了我们对生命温情的呼吁,足够引起我们对擅自横越铁路问题的重视。
近年来,我国因横越铁路线造成人身伤亡的新闻也屡见不鲜。2012年8月,大秦铁路秦皇岛抚宁段曾发生一起因擅自横越铁路线造成9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的事故。2013年3月2日,牙克石站一名男子因翻越铁路栅栏后横越铁道线时,在滨洲铁路线牙克石站至卓山站间被正在行驶的火车撞伤。伴随着城市的发展,原来部分城郊地区人口越来越密集,大部分环城铁路线、铁路专用线也集中在这些区域,大多数铁路附近的居民常为省时省力,逐渐养成了横越铁路线的习惯。
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有些繁忙的铁路线上,每隔几分钟就要通过一列火车,很多人常常因为横越铁路线只是短短几秒钟的事,但一不小心就会让人后悔一辈子。人走人路,车行车道,一些人放着交通秩序不去遵守,却偏偏要走到别人的路上去逆行。站在铁道边上,我们确实要三思,只为贪图方便,把自己和他人脆弱的身躯置于钢铁车轮的阴影之下,无异于以卵击石。有时我们学会改变下线路或多绕几步路,往往就能减少我们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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