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听一位铁路上的朋友说起,某站一名后勤员工因为在上班期间饮酒,被检查发现后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调离了原工作岗位,降了工资等级,与之相应的,这个站的站长书记及主管人员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交谈中,朋友说,这个处罚比较重,后勤员工不是一线生产职工,上班期间饮酒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但我却不这么认为,铁路工作的安全重如泰山,不因工作性质不同就区别对待,严罚才能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对其本人、对单位、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众所周知,铁路是一个安全要求相当严格的生产行业,从2012年7.23动车事故可以看出,铁路工作的稍一疏忽,将会导致难以估计的灾难性后果。因此,铁路行业也会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反思、安全教育等活动。原本这是本着对工作、对安全、对旅客、对生命的负责,但有些单位有些人却总是走过场、走形式,以敷衍的心态应付每一项安全检查教育工作,如此,其活动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就可忽略不计。
为什么不准当班饮酒?大家都知道喝酒可使人的手脚震颤,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步履蹒跚。后勤职工虽说不比行车岗位人员,但其所负责的食堂、澡堂等场所,其卫生状况、安全状况等同样关系着单位的稳定和安全。试想,一名负责食堂的员工上班期间喝酒,最终导致食堂不能按时提供饭菜,行车、调车人员如何能够安心工作;一名负责消防卫士的后勤员工醉酒后,如何能保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消防安全;一名负责锅炉、澡堂的员工饮酒后,既不能按时供应热水供做饭洗澡,更不能保证锅炉设备运行中的安全,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风险隐患。
然而,个别人就是难耐寂寞,难忍酒香的诱惑,不管班前还是班中,总想弄一口,过过瘾,解解馋,喝得小脸红扑扑的,脑袋晕乎乎的,置作业安全和人身安全于不顾,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目前当班喝酒之所以不能彻底杜绝,我想并不是责任人不知道当班喝酒的危害,而是管理人员不能像交警一样严格执法,崇尚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没有“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思想,致使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失去了法律效应。作为管理人员,如果发现有人违反人身安全规定当班饮酒,不能搞“下不为例”,更不能熟视无睹,姑息纵容,而要严格按照规定,该处罚处罚,该停职停职,要使他知道自身利益受损的痛,同时加大思想教育,让其从思想上划清安全红线,为了安全自觉堵住嘴巴不喝酒。
因此,听闻此次后勤职工饮酒被严处的消息后,我从心底对铁路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铁路部门能够严以律己,严处纪律问题,那就是对旅客、货物的安全负责,有这样纪律严明的管理,我们在乘坐火车、托运货物的时候也会感到更加的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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