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挂牌成立
本报讯 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推动中国铁路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成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今日在北京挂牌成立。
国铁企业实施公司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动中国铁路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重要决策;是铁路系统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法治化市场化经营的重大举措;是国铁企业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变的内在要求。
2017年以来,铁路系统先后实施了铁路局公司制改革、铁路总公司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所属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革、铁路局集团公司内设机构改革,为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目前,铁路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运输安全保持稳定,客货运输持续增长,经营效益不断向好,铁路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丰硕,为深化公司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储创造了有利条件。
改制后成立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央管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运输经营、建设和安全等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公司中文简称为“中国铁路”,英文全称为“China State Railway Group Co.,Ltd.”,英文简称为“CHINA RAILWAY”,英文缩写为“CR”。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95亿元,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品牌、资质证照、知识产权等均由改制后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立中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公司设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公司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设董事会、经理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生产经营需要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依法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公司各全资子企业和控股公司,在公司集中统一组织指挥下,依法开展铁路客货运输及其他各类经营业务,承担安全、经营、稳定的主体责任。改制期间,将严格各项工作纪律和决策程序,保证铁路建设运营平稳有序,保证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发挥铁路作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的重要作用,提高国铁资本效率效益,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市场活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国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国铁企业加快走向市场,提升铁路客货运输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家铁路的战略定位,继承和发扬中央有号召、铁路有行动的优良传统,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川藏铁路规划建设,加快公司股份制改造,深化铁路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形成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货运增量行动、客运提质计划和复兴号品牌战略,提高铁路运输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万无一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更加自觉地服务国家战略、坚持在大局下行动,加大铁路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进一步做好建设、运输和定点扶贫工作,加强铁路对外开放和走出去工作,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更加自觉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法治化市场化经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推进铁路管理和科技创新,巩固和扩大铁路领跑优势,不断提高国铁企业的经营效益效率,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好先行,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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