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财 害人害己
2019-06-18 07:58:06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女、21岁
俗话说,害人终害己,不义之财莫贪恋。前不久,一名年轻女子在K1215次列车上盗窃旅客手机,被乘警当场抓获。后经青岛北站公安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嫌疑人李某(女、21岁)对其偷盗旅客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李某在列车厕所内发现一部旅客遗落的手机,遂见财起意,用耳钉将手机卡取出后迅速关机放到口袋中,并把手机卡和手机壳丢到厕所垃圾桶内。若无其事地回到座位后,李某将偷盗的手机藏匿于座套中。手机失主报警后,乘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侦办工作。乘警对失主周围旅客进行逐一询问调查,当询问李某时,其情绪异常激动,且极力否认看到失主的手机,但是李某在起身的过程中露出了马脚,被对面的旅客发现其座套下藏匿的手机轮廓。经失主辨认,这部手机就是自己丢失的手机。列车到达青岛北站后,乘警将李某带至青岛北站公安派出所值班室接受进一步调查。在审理过程中,李某言语含糊,前后矛盾,意图掩盖其违法犯罪的事实。最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和法律的震慑下,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过程。
目前,李某已被青岛铁路公安处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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