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假铁路职工工作证后冒充铁路职工欲免费乘火车,近日咸阳籍男子魏某因使用假证被米脂铁路公安拘留,因为贪图小便宜,魏某的除夕夜只能在拘留所度过。(2月17日《环球网》)

生活就像一场永不落幕的舞台剧,总是充满着意料之外的场景。从制假、售假、购假人民币到制假、售假、购假工作证,这些违法违规事件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这让我们不得不深思,不停的抓捕处罚为何依然杜绝不了违法者的“飞蛾扑火”。

无论是制假者、售假者还是购假者,他们基本上知道这些行为是违法违规的,可是他们依然我行我素。一是低付出和高回报,使得他们一次次的铤而走险,最终走向不归路;二是由于警察人员和精力有限,使得一开始被抓几率不高,导致他们侥幸心理膨胀;三是被抓后思想教育远远落后于经济处罚,使得他们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到错误。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察终将会“找上门”,那时候后悔已经晚了。

网购铁路职工工作证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制假、售假、购假的新“途径”。利用网络的隐秘性和机动性,这条途径也越来越受到违法者的欢迎。再加上我国网络安全建设在这一块并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使得违法者并不能充分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和要承担的责任。

很多购假者为了一己私利,到处购买假票假证件,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然而,“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投机者正是看到了此类需求才有了后续的制假、售假。更有部分不明所以者,在网上看到后自以为找到了一条“捷径”,结果跳入了“火坑”。如果忍住了一时贪念,又怎么会有后续的事情发生。

前车之鉴,后车之覆。避免“掩耳盗铃”者扩散,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首先,在对初犯者处罚的时候,加强思想教育比施以重刑往往更有效,但是对于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重刑比教育更重要,只有痛了他们才会悟了;其次,采用加强网络监督和顺藤摸瓜相结合的方法,将制假和售假者连根拔除;再次,铁路等部门加强和网络媒体的合作,使得制假、售假、购假的危害和处罚为更多人所熟知;最后,群众应该少一点贪念,遵从法律,不给违法者空子钻,根源上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

“掩耳盗铃”只是心理上的自我欺骗,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更是让自己走上违法的道路,是百害而无一利的。法治社会的中国,我们有法可依也应该有法必依,除铁路等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检查外,群众也应该积极参与进来与违法活动说“不”。这是清洁群众生活环境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