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铁路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改革,并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广州两级法院将不再受理行政案件。此举将有助于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积弊。

据广东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周玲介绍,铁路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后,受理案件将增长数倍,行政案件成为铁路法院审理案件的主要类型。同时,广东省还对省内铁路法院的机构、编制和职责进行了调整。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受理原有铁路案件的基础上,集中受理广州市二审行政案件以及法定应当由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更名为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在受理原有铁路案件的基础上,集中受理广州市一审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

此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属各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机构、编制、职责相应整体划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田凤云说,此举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一方面,铁路法院首先实现省级直管,有不受驻在地影响的体制优势,另一方面改革有助于缓解广州法院的办案压力,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 马晓澄 毛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