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一名中年男子出于好奇,携带罂粟壳准备进站乘车时,被安检员查获。

当日15时许,广州东站安检员在一楼7号门检查危险品、违禁品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的裤兜内有一块硬物,让其掏出来一看,是一个棕黑色球状物品,十分可疑。为准确判断可疑物品种类,安检员立即通过对讲机呼叫民警前来处理。闻讯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判断这名男性旅客携带的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罂粟壳,总重共计8克。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到车站公安派出所值勤室。经过了解,今年53岁的毛某,是江西高安市人,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听朋友说用罂粟壳煲汤很好喝,出于好奇想带些罂粟壳回家试试。

据悉,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卡因、罂粟碱等多种物质,可以提炼成毒品鸦片,经常食用会成瘾,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私自买卖和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的有关问题解释》规定:非法买卖罂粟壳50千克以上者,依照刑法347条,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毛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警方将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李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