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日对外公布了审核后的国家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要求,明确国家铁路局应严格照此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2015年08月21日16:25搜狐资讯)。

参加考试上缴报名费、考务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以往在铁路机车驾驶证考试的过程中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各个铁路局按照自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造成标准无法统一,职工意见较大,并且此项专款去向不明,给国家、企业的收入带来了损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两部门在新的规定中明确,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铁路局在组织铁路机车车辆(含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资格考试时,向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收取考试费。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后,各基层单位在办理职工参加驾驶证考试的时候收费有了依据,办公过程更趋于明示化,职工在报考的同时明确自己的缴费义务,能够掌握此项收费的依据和理由,使整个铁路驾驶证考试报名、印发准考证等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此次更加明确的是款项的去向,以往部分路局对这项收费不能及时上缴,甚至出现被挪用等严重违纪问题。财政部、发改委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国家铁路局收取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费应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取的费用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了专款在流通环节的可控,避免了因为人为的因素对款项截留,造成其它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