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庆中和律师事务所的翟律师介绍说,铁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和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铁路运输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位旅客、货主的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尽管危害铁路运输安全属于犯罪行为,法律法规有明确的量刑处罚 标准,铁路部门也定期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可仍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无视法律法规、无视社会公德,蓄意偷盗、损坏铁路设备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61条规定:故意损毁、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108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110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翟律师提醒,蓄意危害铁路安全是犯罪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幸福,切勿一时糊涂办出错事。
吕守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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