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凯里站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线路上抓获了3名涉嫌盗窃铁路器材的未成年人。
民警通过讯问得知,吴某、雷某、潘某3人都是十四五岁正读初中的学生,因受两名成年人教唆,一时糊涂干了错事。对于犯罪事实,3人供认不讳。目前,3人经民警批评教育后,由家长领回。民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3人的监护人和校方负责人相应处罚,并要求其加强日常监管。
在此,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于律师提醒大家: “未成年人由于还未形成完整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在孩子的成长阶段,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的细心教育、科学引导,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可以说,防止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人人有责。”同时,于律师还重点提示: “一定要让未成年人清楚地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对个人造成的不良后果。我国 《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成年人犯罪,害人害己,将悔恨终生。” 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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