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国纪宣)近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纪工委召开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推进会,会上印发了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 (试行)》 (以下简称 《规定》),并对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进行了部署。
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先后4次通报18起违纪案件,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但是,中央国家机关有的部门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重案件查处、轻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瞻前顾后、怕得罪人的思想;违纪案件上报不到位,除司局级报批案件外,主动上报案件查处情况的少,存在 “不过问不上报”的现象;通报曝光不到位,对行业系统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多,对机关司局或直属单位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少,内部通报多,公开曝光少。针对这些问题,工委、纪工委及时研究制定了 《规定》,初步形成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
《规定》明确了通报曝光的党纪处分案件范围、通报发送范围以及对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要求。 《规定》提出,凡由工委、纪工委查处或批准,向纪工委备案以及其他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查处的党纪处分案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可以通报;其中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以及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都应当予以曝光。
会议强调,违纪案件通报曝光胜过千言万语,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作风教育,不仅能令违纪违规者受到惩戒、感到震撼,还能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三思而行,体现出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通报曝光违纪案件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正风肃纪、惩防腐败的有效举措,是纪检组织履行自身职责、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以推进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为契机,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推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常态化、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常态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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