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城县庙前镇吴某,已年过七旬,却为了蝇头小利,在自己的民房内,容留他人进行卖淫活动,被“巨额”罚款不说还要面临牢狱之灾。(来自:中国新闻网)

为了赚得一百元却被罚款一万元,而且还要面临牢狱之灾,这笔“买卖”实在是不划算。然而,对于一位已过古稀之年的老人来说,竟然还“乐此不疲”的先后六次容留他人进行非法卖淫行为,这是“利欲熏心”的驱使,更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使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吴老汉事先知道容留他人会被这样判罚的话,他就绝不会再这样做了。

不可否认,在生活中只顾眼前的一点“小利”而无视法律铤而走险,最后惹祸上身的人并不少见。他们在法律面前方才醒悟,只贪图一时的“享乐”,在法律面前“打擦边球”其结果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诚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利益就像是面包上的“奶酪”,有着让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因此,明辨是非、洁身自爱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我们在面对“诱惑”的同时,更加要头脑清醒的认识到,那温柔背后的陷阱。绝不能逞一时之快,而落得个悔之晚矣的下场。

回到本案中,表面上看吴老汉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触犯了法律。然而,更加暴露出的是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淡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标志着法治正在用制度的力量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中国社会的面貌。

“人间正道是沧桑”,笔者认为,遵纪守法、维护正义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义务。我们要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家园,绝不能为了眼前的“小利”而惹得“大祸”。(作者: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