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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陆海新通道税务合作 共创区域协同新篇章

2024-05-13 20:28:53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蒋智航

近日,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的13个省(区、市)及广东省湛江市、湖南省怀化市税务机关在重庆共同签署了《高水平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跨区域税务合作框架协议》。此举标志着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下,西部地区税务部门正式迈入深度合作的新阶段,携手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成为内畅外联的开放通道、发展通道、战略通道。 这一协议的签署,不仅体现了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西部地区税务合作的重视,也展示了西部地区税务部门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上的决心和行动力。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连接我国西部内陆地区与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其建设对于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深化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协议明确了8项合作内容,涵盖了党建交流互促、税收政策执行协同、税收管理协同、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等多个方面。这些合作内容的确定,不仅为西部地区税务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也为实现跨区域税务协同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路径。 在党建交流互促方面,西部地区税务部门将通过加强党建工作经验的交流和分享,推动党建与税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为税务合作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在税收政策执行协同方面,各地区将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确保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有效性,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在税收管理协同方面,西部地区税务部门将共同探索纳税信用预警提醒等机制,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纳税风险,加速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通过加强税收数据的共享和交换,实现跨区域税收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西部地区税务部门将共同推进相关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此外,通过加强税收国际传播和培养国际化税务人才等措施,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西部陆海新通道税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西部地区税务部门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上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加强合作与交流,西部地区税务部门将共同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成为内畅外联的开放通道、发展通道、战略通道,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蒋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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