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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明年1月实施

2022-12-19 21:55:16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江苗苗

交通运输部公布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新规2023年1月1日实施后,有无票乘车未主动补票、到站不下车继续乘车等四类行为的,铁路除了补收票款外,还可以加收50%已乘区间应补票款。(高铁网)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补收票款:主动补票或者经车站、旅客列车同意上车补票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而未买票乘车的;应当购买全价票而使用儿童优惠票乘车的。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铁路运输企业补收票款外,可以加收50%已乘区间应补票款:无票乘车未主动补票的;在车票到站不下车,且继续乘车的;持低等级席位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席位的;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优待车票乘车的。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是调整车票实名制管理范围。在原《办法》对快速及以上等级旅客列车和相关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明确所有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同时,对部分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及相关车站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专门规定。二是细化车票实名购买要求。明确购买车票以及办理补票、取票、改签、退票等业务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信息。明确通过互联网、电话、自动售票机、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购票时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增强可操作性。明确旅客丢失实名制车票后的挂失补办程序。三是完善车票实名查验规定。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乘车人及其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旅客应当配合;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开设人工实名查验通道,为老年人、证件无法自动识读、需要使用无障碍通道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务。明确在旅客列车上的实名查验要求。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义务和相关防护措施要求。四是增加法律责任的内容。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止扰乱车票实名制管理秩序的行为。对铁路运输企业不落实车票实名制管理要求的,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行处理;对泄露旅客个人信息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明确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情形的责任。(江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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