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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路护路需要有法治思维

2022-07-19 20:05:4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陈东明

随着7月1日长三角地区第三部省级涉铁地方性法规——《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全国已有29个省份出台铁路安全法规规章,以《安全生产法》《铁路法》等为基础的铁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日渐完善,护路联防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快车道”。 可以说,依法建路护路值得点赞!

据了解,2018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制定《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20年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取得积极成效;高质量办理涉及铁路建设的代表建议,有力推动了一批群众急切期盼铁路项目的建设。

2018年底,广东铁路营业总里程达4630公里,2009年12月我国第一条高铁武广高铁开通,其中广东段里程313公里,铁路运输从此迈入高铁时代,成为改善客运能力的重要运输载体,居民出行便利与舒适程度显著提升。

到了2021年12月10日,赣深高铁正式开通,广东21个地市实现三小时左右通达,全域“三小时经济圈”形成,高铁成为粤东西北人民出行的标配。截至今年6月,广东铁路运营里程达5278公里,其中高铁运营里程达2367公里,居全国前列。

如今,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现代化的铁路网和最发达的高铁网,面临的运营场景也更为复杂。在广东出台铁路安全法规以后,各省份陆续出台的铁路安全法规规章借鉴广东成功做法,立足现实需要,将当下面临的一些新变化、新要求纳入其中,将路外安全环境整治中探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此举符合法制化时代要求。应该说,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建路护路是促进铁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的重要抓手。(陈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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