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铁路新闻 > 铁路评论

“霸座”是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2021-05-10 23:32:3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铁路乘客

近日,从青岛开往成都的K205次列车上,一女子霸座称“站不起来”,最终被铁路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4月29日晚10时由青岛开往成都的K205次列车运行至泰山到兖州区间时,一名旅客霸占他人坐席拒不让座,态度蛮横,严重影响了列车秩序。列车乘务员和乘警耐心对该旅客解释其持有的是无座票,在列车席位无人时可以乘坐但是当持有该座位旅客上车乘车时应主动让位。然而该旅客面对劝说完全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并说出了许多奇葩话语,让人又气愤又好笑。最终该旅客被铁路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铁路部门在售出无座票时会提醒你该车票为站票没有座位坐,你既然同意购买了站票上车后就应该遵守相应合同约定。在外出行都希望能有一个座位让自己能得到充分的休息,你要是乘坐火车不想站着出行那就选择乘坐下一趟有坐票的列车出行,而不是购买了站票结果上车后霸占其他旅客的座位,侵犯人家的合法权益。

在外出行,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不要为了贪一时的小便宜做出令自己后悔、影响子孙后代的事,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铁路资讯

铁路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