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小惩大诫,暴力乘车不再有
1月12日,在广西贵港站,一名女子因没有赶上火车,强闯检票闸机,最终,铁路民警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该女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同时,铁路部门可依规对其实行限制购买火车票180天。
看到这样的新闻,笔者并不拍手称快,反而感到遗憾。这是一桩典型的为情绪“买单”事件,原本乘车改签车票,最多花半个小时解决问题,结果大闹了火车站,在现场,误车女子甚至打开手机做起了现场直播,扰乱现场乘车秩序,随即事件发酵,变成180天的时间成本去善后,很显然是得不偿失的事。作为一个成年人,任性要有度,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法律法规定能“治脖。
当她以为可以通过直播得到舆论声援、同情时,殊不知已然站到了遵守规则群体的对立面。这是个好现象:网友们不急着站队,让“子弹飞一会儿”,对不文明的事,大众的三观也越来越正,抵制“我闹我有理”的蛮横,让规矩落地有人守,让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成为良好风尚。当不文明乘车行为用法律法规限制、规定起来,就意味着要有力执行才显律法严明,不能因为难以执行,就使得整个社会认知产生偏差,今天霸座,明天来晚了,都闹上一闹,成了公众习以为常的事,将扰乱公共秩序轻描淡写,只会越纵容越放肆,侵害更多人的利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前几年频繁的“霸座”行为引发公愤,倒逼《民法典》出台完善法规。从实际角度上看,只有真正提高这些不文明、违法行为的违规成本,才能让乘客的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提高。
望小惩大诫,暴力乘车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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