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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座”?“我行我素”必将付出代价

2020-06-17 18:45:2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万欢

霸座一词近年来屡屡登上铁路热搜,那些占了他人座位的乘客,耀武扬威强词夺理,尽管旁人眼中极具愤懑,极力谴责,但是最终的结果大都被认定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政处罚罚款外加一定期限限制铁路出行,民众愤怒却也无可奈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这也意味着,旅客持有效票按要求乘坐是自身应当享有的权利,遇到有人“霸座”?那他似乎该掂量掂量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今时不同往日,“霸座”不仅要受到大众道德上的谴责,更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出台之前,针对“霸座”行为,我们只能对其中部分触犯行政法规的行为以行政手段解决,简单的制裁并没有有效地减少他们的这种行为,某些“跳梁小丑”似乎更加肆无忌惮,摆着一副奈何我不得的架势。但是,民法典的这一明确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给予这些人足够震慑,作为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依据,未来“霸座”的行为势必慢慢地减少,直至消失。

众所周知,大家在乘车出行时,按照票面载明信息有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维护公共秩序行为的体现,民法典的出台,其带来的示范作用,将引导全民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是国家积极倡导全民遵纪守法的重要内容。限制“霸座”行为,表面上是限制,实际上亦是保障广大旅客相应的合法权益。

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旅客出行环境将会更舒心更放心,以法护航,坚决向“霸座”说不。(万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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