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铁路沿线烧荒 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铁路沿线烧荒会产生大量烟雾,直接影响机车驾驶员行车瞭望,更可能烧毁护网内的信号线、信号机等设施设备,严重危及铁路运输安全。5月6日、7日连续两日,沪昆高铁沿线出现烧荒情况,虽未酿成大祸,但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高度重视铁路沿线烧荒问题,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及铁路管理机构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铁路运输的设施、设备、标志、用地及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复学需求,近期,全国铁路公安机关扎实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各地铁路警方针对铁路沿线烧荒耕种等危及安全问题进行整治,广泛开展铁路安全常识宣传,加大线路巡查力度,及时处置火情,全力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值得一提的是,铁路公安机关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主动作为、大胆创新,采取了无人机空中巡逻、回访签约等新举措,增强了整治工作的实效性。
铁路运输安全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各县(市、区)应积极主动,明责任,定措施,对焚火烧荒管控进行协调部署。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与铁路公安、工务等部门定期联系,沟通情况,动态掌握铁路沿线管控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整合网格员、综治群防群治队伍及铁路护路力量,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加强问题多发区段和多发时段的巡查巡护,及时防止和制止烧荒现象的发生。
铁路运输安全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深入铁路重点路段、田间地头,张贴、发放禁止焚火烧荒的宣传资料;通过村庄广播喇叭,在宣传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消防和野外用火、焚烧秸秆等安全常识的宣传。充分运用微信、短信等平台,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宣传严禁焚烧秸秆的通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治安处罚法》等政策法规,增强沿线村民的法治观念。(李朝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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