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铁路新闻 > 铁路评论

冒充铁路职工“蹭”车被行拘 切莫因小失大

2020-02-04 10:44:3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周小衡

广告喷涂工、木工装潢工分别用伪造的铁路工作证,冒充铁路职工“蹭”车坐,被上海铁路公安处无锡站派出所民警连续查获,并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2月24日 新民晚报)

据了解,铁路工作证和免费乘车证本是铁路部门考虑到铁路职工工作线长、范围大,以及一部分铁路职工家庭居住地和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城市,方便职工上下班而制作的一种证件。然而,一些人为了达到免费乘坐火车的目的,通过伪造铁路职工工作证、乘车证等方式进站上车,这不仅影响了铁路的正常乘车秩序,更给社会造成了危害。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次,任某、杜某因贪图小便宜,为了节省车票钱,持伪造的铁路工作证及乘车证乘车时被民警查获,并分别被铁路警方处行政拘留5日。通过此事,笔者相信,也将给那些仍在或准备使用假铁路工作证,冒充铁路职工“蹭”车者以警戒,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切莫因小失大,而触犯法律法规。

当然,近年来,通过购买假铁路工作证企图免费乘车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还是部分民众心存侥幸或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因此,笔者认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铁路部门除加大对民众的宣传引导教育外,更应加强对进、出站验票等措施,使假证使用者无可乘之机。此外,对于制假者,铁路和地方有关执法部门也应继续追责,让他们也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从而斩断制假的根源。

依法乘车、文明乘车,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起的社会责任,笔者相信,只要我们人人讲诚信、处处德为先,此类逃跑事件必将不会再上演,铁路乘车环境也会变得越来越安全、有序。(周小衡)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铁路资讯

铁路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