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识禁烟标志岂是肆意“吞云吐雾”的理由?
在G1228次列车上,旅客魏某因烟瘾发作,偷偷躲到卫生间“过烟瘾”,在被列车工作人员制止时竟称“不识禁烟标志”。最终,魏某被沈铁警方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二百元,同时还有可能被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限制乘车。(央视新闻)
高铁上不能吸烟,这是老生常谈。无论车站、车厢都会广播反复提醒乘客列车全程禁烟。但近日,在G1228次列车上,一名吸烟者被制止抽烟时竟以“不识禁烟标志”为借口企图逃避责任。
不等同于随地吐痰、扔垃圾等一般性社会公德问题,高铁吸烟在触犯法律的同时,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区区“二百元”罚款是否真的奏效?年年岁岁事相似,一边是铁路方面扯破嗓门大喊禁烟,另一边是“老烟枪”们乘坐高铁时难敌烟瘾诱惑,贪图个人享受、不顾高铁安全想方设法也要“嘬一口”,如此周而复始,“乌烟瘴气”岂会自己说散就散?
高铁上吸烟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由于乘客自制力不够、自身素质不强。长时间的乘车导致部分乘客烟瘾难耐,要在公共场合“过把瘾”,舒服了自己却扰乱了公共安全。
另一方面,对于高铁吸烟者,缺乏严厉的惩处方式,多数初犯者更是企图蒙混过关逃避处罚。
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来看,处罚方式仅以罚款为主,形式相对单一,最高两千元罚款看似严苛,但还是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之嫌,这就使得少部分“老烟枪”仍再三“铤而走险”,大不了拿金钱为自己的违吸来埋单。笔者以为,高铁禁烟的“药引子”必须下得再猛一些,例如对吸烟乘客视情节轻重纳入征信“黑名单”,在一定时间段内禁止其再次乘坐所有座次高铁,效仿司法部门“挂老赖”的模式,在各大火车站通过显示屏公布高铁吸烟者姓名,进一步扩大震慑力。
要想真正彻底杜绝高铁上的吸烟现象,必须唤醒乘客的公共责任感和安全出行意识,让乘客从主观意识上认识到在高铁吸烟的危害性,提高自我控制力和大局意识。
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吸烟者的处罚力度,让其感受到切肤之痛,同时加以宣传,让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吸烟者认识到高铁上吸烟的严重性后果,不敢越“雷池”半步,只有这样我们的旅途才能更加安全舒适,无烟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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