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踩踏生活“卫生”,做一位合格好公民
10月8日下午,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由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张某等4人分别涉嫌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系湖北铁路两级三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第一起涉恶案。(中国法院网2019.10.14)
通过法院审查案件的资料,我们可以发现被告人张某与时任老河口火车站站长的柴某、货运主任唐某达成非法约定,张某通过垄断铁路货运代办业务,向货主收取代办费,并给付站长、货运主任好处费。合约达成后长达六年时间,张某从中非法获利高达110万余元。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要随便赚,赚越多,亏越狠。赚钱也要通过正当途径,并不是什么钱都可以赚的,非法获利的钱财带来的是一时的“金钱香味”,带走的却是一辈子的悔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周密的非法计划和约定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张某最终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额10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3万元。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任何一位公民都要遵法守法,切勿存在侥幸的心理,我们的所作所为都将用法律的准则来衡量,所以,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只有自己踏踏实实辛辛苦苦赚的钱花着才坦然,用着才安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让大家感觉很遥远,但又与大家息息相关。法律是生活的“卫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国家生活的保障,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做一位合格的公民!(梁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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