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篱笆”,为文明出行保驾护航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25日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弥补了广西在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对霸座、在站台上滞留、翻越站台、传播谣言等14类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和安全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9月24日法制日报)
近年来,铁路不文明乘车现象屡屡曝光:买不到坐票,就强行霸占他人座位的“霸座哥”和“霸座姐”;为了让迟到的家人上车,故意堵住车门导致高铁晚点出发的女教师;以各种理由,在高铁卫生间里吞云吐雾的老烟枪;还有使用自热盒饭不当,致使车厢内烟雾滚滚并触发报警器,高铁被迫减速行驶的热饭哥等等。正是他们任性妄为,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乘车秩序,还引发了列车减速行驶甚至不得不延迟行驶等后果,给铁路和其他旅客造成了诸多的不便和相应的经济损失。但是,由于当前的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长时间未做修订,很多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比如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举动,缺乏针对性的处理条款,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相关工作人员基本上劝解为主,极少采取强制措施,收效平平。
如何避免类似不文明现象一再发生呢?只有从源头上扎紧“篱笆”,明确如此行为违法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方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如新闻中即将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弥补了广西在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将网络舆情高度关注的闯卡、霸座,在站台上滞留及翻越站台、扒车门、围堵列车、阻碍发车、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和车站封闭区域等14种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全部纳入禁止行为范围,并设定相应法律责任。往后,倘若有旅客再做出类似的不文明行为,相关铁路工作人员即可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和处置,而不是收效甚微的劝解,如此一来,广大旅客的乘车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因此而引发的列车晚点情况亦将大幅减少。
“篱笆”扎紧了,空子没法钻了,那些不文明乘车的旅客自然要收敛了,文明出行不再是一句空话。不过,该条例仅仅在广西自治区内有效,并不能覆盖全国范围,因此,笔者建议国家职能部门,以此条例为契机,尽快对当前的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与时俱进的修订,让广大民众出行更加顺畅。(徐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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