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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片面视角看待高铁“累趴”事件

2019-01-25 18:27:4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陈静

1月21日,从苏州开往上海的G7209次列车,疑因列车超员无法开行。铁路12306客服回应,该次列车确系超员,“打个比方,你这个车本身就是短途的,(其他旅客)他随便买了张车(票),然后上了其他车,按规定高铁是不能超载的。”

从每年春运绿皮车的满载超员到如今的高铁超员,列车上超员现象并没有因为时代科技的进步而减少,其背后隐藏的是旅客“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和对于安全规章制度的漠视。

对于高铁“累趴”事件,我们应该怎么看待?笔者以为,一方面对于网上认为必须加大惩戒力度的说法,我们还需要多角度看待。春运期间,供小于求,一票难求现象仍然存在,许多旅客归心似箭,在这种情况下,旅客买短补长导致高铁超员是在情理之中,这时候,我们就需要更多的理解和包容,在充分调配高铁运力的情况下,确保旅客走得了。而另一方面,买短补长是铁路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给与旅客的权益,但恰恰是这项权益给一些旅客开了天窗,产生了破窗效应,旅客只要随意购买短途票便可混入长车,加之一些旅客恶意买短补长,或者买短逃长,这时候对于买短补长,我们就需要加大惩戒力度,震慑宵小了。

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单位或个人非法拦截列车、扰乱列车的正常秩序、擅自开启列车车门等行为,将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高铁“超员”,作为旅客我们应当如何去做?笔者以为,遵守铁路秩序,莫要钻法律的漏洞,这是保障我们自身权益的最大方法。买短补长是铁路部门给与旅客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将这种权益当成阻碍列车运行的资本,更不能以此成为违法逃票的借口,恶意蹭车,恶意逃票最终迎来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铁路部门应当如何应对?春运超员我们无法避免,除了增加车次疏导旅客外,还应该严格把控买短补长的数量,补足法律“短板”,严惩一些恶意逃票旅客,要让旅客意识到,安全是确保出行的最佳方案,不能因超员而影响整趟列车的安全,更不能因小失大,拿生命做赌注。

高铁超员,“累趴”的是高铁,危害的是旅客的出行安全,我们要慎重面对,遵章守规,严格把控,但我们也不能以偏概全,一棒子打死,必须视情况而定,既要有情,也要有理,让旅客走的既安心,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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