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治安需“硬”条例,更要 “霸气”执法
近日,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又出现一名“霸座女”。与此前“霸座”后果不同的是,这位乘客的拒不让座,换来了更加严厉的行政拘留处罚。这也是首个因为霸占列车座位被大连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铁路乘客,不少网友为当地铁路警方的行为点赞。(新华网 12月7日)
数月来,“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婶”等“霸座家族”成员频上头条,接连不断地掀起来一股又一股“霸座”热议。此起彼伏的评论声,也让人陷入深思,气愤、声讨后,更多的是思索杜绝此类现象的治本之法。
“霸座”、“辱骂”、“逼停高铁”……这些本是基于道德层面的简单问题。一个有道德的人,在事件发生的前一刻就已做出正确的选择;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人,在事件发生的前一秒就应做出正确的判断。
可为何这些“不道德”、“不文明”的现象仍频频现身网络媒体?是我们的法律条款不完善,是我们的普法行动不到位,还是我们的执法力度不够硬?
若说法律,2005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4年施行《铁路治安管理条例》;首部由省级地方人大制定的铁路安全地方性法规《广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也于日前正式施行。法律条例的不断完善,像一把利剑直指“破坏者”。够“硬”的条例,也让执法者更有“底气”地进行执法行动。
然而,“硬”条例的施行,配以“霸气”的执法才能敲醒这些“破坏者”的警钟。一直以来,部分铁路执法者息事宁人的思想、不够强硬的态度助长了这些铁路治安“破坏者”的气焰,使其遗忘了旅客有权利也有义务。笔者认为铁路治安需“硬”条例,更要 “霸气”执法。法律、普法、执法三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才能打好这场治安攻坚仗。(刘珂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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