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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铁路法律法规,严惩高铁“三霸”

2018-09-24 22:53:3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林云峰

9月19日,网上传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女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与其反复沟通请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女乘客坚持拒绝并称自己没有坐错座位。

20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发布通报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19日发生的高铁“霸座”事件女乘客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广州铁路部门也发布通报,将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180天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这是继“霸座男”、“霸座女”后又出现了"霸座婶",网友戏称“高铁三霸”出道。不得不说,霸座竟成为通向网红人生的一条捷径了。当然,这只是一种调侃,此类霸座频发的现象,不得不发人深思,其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站在霸座者的角度上来看,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错。

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霸座是一种违法现象,这是一种介乎在法律与道德之间,靠的是舆论的压迫,更靠的是人们内心的正义感。200元的所谓治安管理处罚其实对大部分“霸男霸女”来说也只是不痛不痒的处罚。针对此类过轻的处罚,早已在微博上引发了人们的不满,许多网友调侃“以后买一张站票也可以坐商务座,一等座了,反正不犯法”。我觉得这只是针对铁路局给出说法的一种不满。也许铁路部门给出的说法并没有错,他的行为不受法律约束,但是这样的行为不违法,难道就合乎铁路管理规定吗?其中对铁路乘务人员,乘警的说法更是让人觉得难以接受,让人产生铁路部门推卸责任的感觉。

在我看来,这件事的重点不应该在霸座人员是否违法,而应该在于怎样维护遵守法律法规,有道德者的合法权益。这件事不严惩,我相信此类事件将屡见不鲜,铁路部门的公信力也必将大降!

  对乘车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不仅关系到交通出行秩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水准的提升。有关部门不妨认真总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试行方法给予修订完善,将“霸座”“乱扔垃圾”等行为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范畴,倒逼霸座者对规则产生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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