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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不文明乘高铁行为 需现场与事后处罚并重

2018-09-17 15:24:3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刘泽宇

9月4日,随着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前段时间因恶意霸占高铁座位而成为网红的孙某将在180天内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南宁晨报9月5日)。这一处理可谓是大快人心,但笔者认为针对不文明乘坐高铁行为不能仅仅事后处罚,现场处置也不能落下。

回顾8.21高铁霸座男事件,孙某恶意霸占他人座位,屡屡提出无理要求,公共场合撒泼无赖、肆意破坏出行规则。对此,现场列车长和乘警反复劝导无果后,将女乘客安排至商务车厢的座位,直到终点。

如此算不算维护了乘客正常的乘车权益?仅从当时现场情况看,笔者认为维权尚不充分,因为侵权行为未被有效阻止。因此,对不文明乘高铁行为规劝无效的情形下,现场工作人员应采取强制措施中止侵权行为继续发生,譬如将孙某强制送回原位,为女乘客保留其合法购得的座位。 

这样一来,违规侵权行为被现场喝止,乘客的正常乘车权益当即得到保护,无疑给在场的其他乘客一种警示与信心,不合理的行为会被严肃处理,正当的权益会被认真保护。同时也宣扬了一种社会正风尚,占座谈不上违法,但却是“失德”,应该遭到鄙弃。

总而言之,治理不文明乘车行为要双管齐下,建立综合的保障体系,包括现场处置和构建社会信用制度。只有当机立断地喝止不文明行为,进而利用辅助延伸手段,将失信乘客拉入“黑名单”,限制其乘坐火车,甚至共享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到各个领域。如此一系列的治理,才能行之有效地维护公共交通出行规则,培养公众的规则与道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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