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费+控检”,让逃票者望而却步
广深港高铁即将通车,对于经常往返两地的公务人士和喜欢去香港旅游的旅客来说是个喜闻乐见的好消息,不仅旅途时间有了大幅度的缩减,“一地两检”的制度更使出入境手续得到了相当的简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铁路总公司与港铁公司制定的高速铁路跨境旅客运输规则中,与国铁相比有较大的改变,其中一条关于无票乘车的规定让笔者很感兴趣。
内地铁路对于无票乘车的人员,采取补收和加收的方式,即补收自乘车站至到站的票价,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的50%,并收取2元手续费。其实这种方式对于逃票人员来说,风险很低,成功逃票当然不用承担任何代价,“不幸”被查到只要补齐票款就轻松解决,只要按规定补票也不会对个人信用造成影响,甚至有些投机取巧的人声称自己是从最近的一个站上车,补收和罚款加起来也许只要本来应付票款的零头。而乘坐跨境高铁在香港西九龙站到站时被发现无票乘车时,则要收取1500-3000港元的附加费,拒绝支付款额时,港铁公司有权对无票人员进行检控。这条规定的变化,无疑使逃票的风险大大提高,高额的附加费和被检控的风险面前,相信不再有人会铤而走险。
“诚信问题的最终解决,仅靠道德的教化是不够的,还是要靠法制”。前不久铁路部门对严重失信人员购买车票出台管理办法之后,对违反铁路规定的旅客来了点实质性的惩罚,但从实际运作效果看,仍然不够理想,比如:“扒车门女”、“霸座男”等的出现,对于失信人来说,限制180天不能坐火车可能根本无关痛痒。只有面对高额罚款或有吃官司的风险,违章之弊远大于利时,才会约束自己,按照规章行事。
诚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与人员素质发展不平衡,直接将高额罚款或检控的模式,照搬到内地铁路或地铁系统是还不太现实的。笔者建议地铁或铁路部门不妨逐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从限制购票到经济处罚再到依法诉讼,在健全法制的约束下,逐步建立起良好的社会氛围,让逃票等违规行为无所遁形,让诚信充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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