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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管住游客乱扔垃圾“任性”的手

2018-05-17 10:30:58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王红峰

4月29日7时许,黄山风景区环卫工李培生开始出工,他要赶在第一拨游客上山之前,清理完自己所负责玉屏景区路段的保洁。清洁可不是光看路面,崖体上看到有长杆子够不着的垃圾,就得往下放绳索,到悬崖下边捞。“比如没把控好身体平衡,比如放绳的速度太快没控制好节奏,都会让你直接撞上崖壁,或者被崖体的尖锐物划伤。”李培生坦言,虽然经过专业的登山培训,用的工具是专业的登山绳索,作业过程中也会格外小心,但头磕碰,手划破等常见刮伤,时常会有(5月16日人民日报)。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仅为敬业的黄山风景区环卫工李培生点赞,更呼吁要用法治管住游客乱扔垃圾“任性”的手!

景区中,垃圾每天都会产生,能不能处理好垃圾,关系到风景区的整洁和卫生,同时,乱丢垃圾也反映了一些游客文明素养的欠缺。在景区,人们不难看到这样的现象:明明旁边就有垃圾桶,可有人就是要随手乱丢垃圾;有的人图省事,将垃圾往路边或者山崖下一扔了事……其实,要解决垃圾问题不仅是景区的事,更是与每位游客息息相关。对游客来说,自己既是垃圾的制造者,也是垃圾污染的受害者,因此,也应是垃圾污染的治理者。旅途中,也许你不经意间扔在地上的一个小小垃圾,会给环卫工人增添一份辛苦;也许就是这小小的垃圾,让景区变得脏乱差了;也许你随意扔在山崖下的一个小小塑料瓶子,会给一根绳索走峭壁,悬崖上打捞垃圾的环卫工人带来一份风险。为此,每位游客都应养成不随便丢弃垃圾的好习惯,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量,将垃圾分类以便于处理,这是作为游客应尽的义务,同时,景区环境得到保护,最终受益的还是游客自己。

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说“不”,既要景区主导,又要游客合力参与。但是,这一切仅靠宣传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仅靠游客自觉自律作用也是有限的,必须要有法律来规范。也就是说,游客素质的提高,良好旅游秩序的形成,其实就是各种法律制度被充分尊重和遵守的过程。如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内的景物、设施、林木上刻划、涂污的,处50元罚款;乱扔乱倒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就为依法治理景区乱扔垃圾等旅游陋习开了个好头。

你的一小步,将会是文明的一大步。为了使风景名胜区更加美丽干净,让我们摒弃“随手扔垃圾”的旅游陋习,向前多走几步,帮助垃圾找到它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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