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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助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2018-04-24 12:26:16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赵发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4月21日铁路网)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次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力推动了国家现代信用体系的建立,是对诚实守信的肯定,对失信的监督,诠释了信用与个人的生活、工作的密切关系。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规范社会秩序的治本之策。铁路在全国交通运输网络中起着担纲作用,利用这一特殊性质,有助于辅助国家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改变当前信用体系紊乱的现象。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信用文化,使信用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实际的管理手段,把信用与个人的生活、工作相挂钩,让失信者遭到市场的淘汰。

建立信用体系是助力国家深化改革,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迫切需要。进入全球化后。全球经济联系日趋紧密,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信用体系约束和支持现代贸易体系。西方发达国家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建立了信用管理系统,形成了信用环境与信用秩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快速融入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各行各业逐渐崭露头角,但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却相对滞后,经济规模迅速扩张,但信用制度却不规范、不健全,此次出台的意见加强了信用制度建设,是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规范信用制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将信用制度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将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作为信用制度的工具,让“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的中华美德,在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铁路”助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助力伟大的中国梦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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