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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出手,失信者将自食恶果

2018-04-21 18:03:1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孙赟飞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4月20日 人民铁道网)

古人云:“不信不立,不诚不行”。 诚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 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根基,也是做人的准则。此次国家多部门联手出台执行限乘新规,对严重失信者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会让他们更多地感受到失信于人、欠债不还带来的不便,同时提升铁路安全行车系数,还将对乘车人的行为形成有力约束,降低社会风险、维护公共安全。

“老赖”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在民商领域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也出现“老赖”。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是防范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的需要。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关整治措施的陆续出台,各行各业对公民的诚信都有一定的要求。铁路方部门主动加入社会征信体系,通过实名认证购票等方式,让高铁在不断提升民众出行体验的同时,也担当起了社会诚信监督员的作用。

此次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既是对“老赖”的严厉打击,同时也表明了国家打击失信现象,推动诚信社会建设的决心,不再是夸夸其谈,可以预见今后像拖欠贷款、无票乘车、偷税落税、在高铁动车上吸烟等失信行为将受到严惩,轻则影响交通出行,重则受到法律制裁,绝不可再顶风作案,引火自焚,切莫让失信为自由戴上枷锁。

  笔者认为,不断强化相应的监管力度与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收紧惩戒老赖的“金箍”,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人人都以诚信为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共同营造诚实、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孙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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