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能捕千秋蝉,小心驶得万年船
1月25日,在内蒙包头市出差的王女士准备乘动车返回呼和浩特市,就在通过安检时,被包头火车站的铁路民警拦下。一脸郁闷的王女士被民警带到处置台,原来,王女士包内携带了600ML的瓶装酒精,已经严重超过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限量规定。王女士表示酒精是自己门诊的医用酒精,并不是危险品。经过民警仔细讲解,王女士才知道自己携带的酒精可能对列车的安全运行造成极大地危害,她果断放弃了酒精。(西部法制网2018年1月26日)
春节将至,在外漂泊一年的游子们怀揣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踏上了千里故乡路。古人云“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如果归心似箭的你遇到了严苛认真的铁路安检,你会怎么做?归前一天辛辛苦苦收拾到凌晨的行李被告知携带危险品,被要求开包检查,此时此刻你是否会心烦意乱,大发雷霆?
现代社会,很多人都混淆了“危险品”的概念。譬如,有人会问“我自己的水果刀只是用来削个水果,怎么就危险了?”“我带个喷头发的摩斯发胶怎么就不行了?”“我带点酒精怎么了?我喜欢抽烟多带几个打火机怎么了?”诸如此类的话,笔者路过安检口听到过很多次这样的质问,也就看到过很多携带违禁品被安检人员拦下来的新闻。或许很多人不以为然,对于枪支弹药这种危险品非常自觉,而对于有些日常用品会觉得我无心去伤害别人,疑惑自己使用的正常用具怎么会成为违禁品呢?事实上,这是对于“危险品”认知上的极大错误。究其本源,无非是许多旅客没有“公共场合”,“公共区域”以及“公共安全”的意识。
所谓“公共”,就是非你个人所有而是大家公有的共享空间,在公共领域下每个人都必须抛却独有意识,自觉切换到公共意识。用最为简单的话来说,在个人的房间,你可以拿着菜刀满屋跑,这是你的隐私以及人权的自由。但是,如果你拿着菜刀在大街上跑,恐怕你早已经被警察按倒在地了。原因很简单,你的行为,你的工具对于街上的大众造成了人身安全威胁。所以即便你没有伤害他们的意识,但你行为的存在已经对大众产生了威胁,这就是公共场合行为限制的本因所在。
再次聚焦此次某女士携带超量酒精上火车事件。假设推理,铁路没有安检,她因此携带上了火车。一旦有火源点燃了这些易燃物,火势会迅速蔓延,飞速运行下的列车消防器材有限,列车上旅客众多,旅客如何逃生?列车发现起火到司机停车组织旅客逃生,救援队救火,这些都需要时间,小灾毁物,大灾伤人,无论是哪种结局都是对于公共安全的严重伤害。再假设,作为一名按规定乘车的旅客,我们每个人的想法都是能够平安到家。如同铁路一直在强调的主旨一般“安全生产,安全运输”。安全是铁路工作永恒的重中之重。换位思考如果你身边的旅客携带大量的违禁品时,你会不会害怕恐慌?
对于危险,我们要提高我们防患于未然的意识,而不是思考危险发生后的解决方案,“亡羊补牢”绝不是解决事情该有的态度,将危险的火苗扼杀在摇篮里才是我们社会大众该去认真思考的问题。提升公共意识,提高防范意识,社会的“绿化”需要每一个具有公共意识的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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