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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列车还有理,法律岂容得下道德绑架?

2018-01-09 16:08:42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唐思贤

阻碍公众列车正常运行从小方面来看是“万夫所指”,但还属于道德问题的范畴,不过从大方面来看已经是触犯了铁路管理条例甚至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月5日在安徽合肥高铁站一列由合肥开往广州南的列车上,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罗某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让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老公。列车员和乘客多次劝解无果,最后造成列车晚点4分钟。据了解该女子可能面临: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

爱情是美好的却也是“自私的”,虽然从文学角度来看一位带着孩子守望着丈夫归来是多么有意境的情景埃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一位丈夫因私事坐车迟到然后由妻子拦停列车的理由!我国早在2007年8月公安部和铁道部就联合下发《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正常运行的通告》。通告提出,对实施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车辆,击打列车或从列车向外抛物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许有人会说: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是弱势群体,让即将开行的列车等一下丈夫也没什么,现在不是提倡保护“保护弱势群体”吗?对于“弱势群体”还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但笔者想说的是:并不是谁弱谁有理、谁弱谁就是对的!首先,从前文可以看出这名妇女的丈夫是因私事迟到,而据笔者所知每一张火车票或者电子购票信息上都有着准确发车时间和开车前五分钟不得检票进站的提示。再者,这个妇女以等丈夫为名强行阻碍列车正常开动是严重侵犯了这趟车上其他旅客的利益,对于这种不顾他人只顾自己的自私行为有什么值得鼓励和辩解的地方吗?最后,对于铁路部门而言,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等原因“晚点”会被旅客指责。同样的,因正常开点导致某些旅客迟到未上列车也会招来指责。而旅客以某些原因来阻挡列车正常运行导致列车晚点,随后在网上发发帖稍稍辩解一下博得大众眼泪“转移火力”然后挨骂还是铁路部门,这岂不是让人“怡笑大方”?

在笔者看来,“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触犯法律谁就得追责,不能以弱势群体为由占领着道德制高点来践踏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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