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禁乘”为安全出行上“双保险”
广东省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了《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从即日起至8月24日向公众征求意见。(广州日报 7月25日)
该《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对倒票、冒用身份证等九种情况将被列入“黑名单”。其中,对多次在车上吸烟也有了明确规定。《条例》表示: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禁烟区域内吸烟或吸食能够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对行为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对行为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于情节严重或者有多次类似行为的旅客,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拒绝其购票乘车。
笔者翻看新闻下的留言,网友们各执一词,有高度赞扬拍手叫好的,也有说铁路开始不“人性化”的,疑问“声音”颇多。笔者认为持反对意见者,终究是“小人之心”,更是敢以身试法的“破坏者”。
为了保障运行的绝对安全,动车组上安装了多个故障传感器和烟雾报警器,一旦车上有烟或明火,列车马上减速运行甚至停车,打乱铁路运输组织,危及行车安全。其实这样的常识大家都了解,无论是高铁上的广播,还是列车工作人员的口头宣传,都传播了“高铁禁烟”的讯息。可不少旅客仍存侥幸心理,即使被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还有人图一时之快认为“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久而久之,在动车上吸烟被罚款的事情已不再稀奇。就事件本身而言,高铁吸烟主要还是因为小部分乘客公共安全意识淡薄与一丝侥幸心理作祟。正因为公共安全意识淡薄,就有人不拿高铁安全规定当回事,一味我行我素。旅客在高铁车厢频频吸烟所带来危害不浅,仅仅靠广大旅客自律还不够,还需要加强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如今,“罚款+禁乘”双保险一处,着实浇灭了蠢蠢欲动者心理的“火苗”。
谁愿意与自己的“诚信”打赌呢?据了解,被列入不诚信旅客黑名单,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惩罚。不诚信旅客信息记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后,对生活、工作都将带来不良影响,包括评优、评先、报考公务员或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现在正值暑运期间,客流量较大,笔者认为,这种“一处拉黑,处处受限”的做法应广而告之,只有影响到“当事人”自身的利益,才能让蠢蠢欲动的“烟民”望而却步,才能进一步保证旅客和铁路部门的行车安全。(贾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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